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伪造、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立案标准是多少?是行为犯吗、会被判几年?

作者: 王冠律师 分类: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发布时间: 2026-10-06 10:00

一句话回答:伪造、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,只要伪造、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总面额达到2000元,就应予立案追诉;它是「行为犯+数额门槛」的罪名,伪造行为一完成、面额达标即构成犯罪,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。

一、法律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78条第1款规定:伪造、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第178条第3款规定,单位犯前两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。

立案门槛见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第27条:伪造、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,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,应予立案追诉。同条对第2款的股票、公司、企业债券规定的追诉面额是三万元,两者不要混。

二、实务视角

直白说,这个罪保护的是国家有价证券的公共信用,不是某个人的钱包,所以不要求你真拿出去骗钱。实务中被问得最多的一句是「我没花出去也算犯罪?」——算,只要面额到2000元,伪造、变造行为完成即既遂。辩护的着力点因此往往落在三处:面额怎么认定(按票面记载数额,而非成本价),主观上是否明知是伪造、变造,以及究竟是凭空造假的伪造、还是改动真实证券的变造。

三、案例分析(示意情景)

以下为明确标注的示意情景,非真实代理案例:甲委托印刷厂仿制一批面额合计约50万元的债券实物,尚未出手即被查获。按第27条,50万元远超2000元立案线,一般落入数额巨大档;因未流通、未造成损失,且认罪认罚、未实际获利,存在从轻空间。真实个案的量刑仍需结合数额认定与情节综合判断。

四、常见问题(FAQ)

问:伪造了没花出去,还构成犯罪吗?

答:构成。总面额达到2000元即达到立案追诉标准,行为完成即既遂,是否流通只影响量刑。

问:会判几年?

答:分三档,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;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。

问:单位能构成这个罪吗?

答:能。刑法第178条第3款规定单位犯本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罚。

问:改真实证券上的金额,算伪造还是变造?

答:改动真实证券通常认定为变造,与凭空制作假证券的伪造在数额和证据认定上有区别,属于可以争取的辩护点。

一句话收尾:碰到这类罪名,先算清面额、再定行为性质,2000元这条线一过,辩护重心就要转到数额档次与主观明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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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冠律师|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|咨询电话:178131085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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