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道德经》带给律师的启示(第一章)
\r
相关阅读
北京刑辩律师网小编带领大家读经典,从国学经典中寻找处理社会人际关系与法律关系的智慧。了解更多详情请立即拨打24h法律咨询热线17813108512。
\r
\r
\r
\r
第一章
\r
\r
\r
\r
道可道,非常道;名可名,非常名。
\r
\r
\r
\r
无名,天地之始;有名,万物之母。
\r
\r
\r
\r
故常无欲,以观其妙;常有欲,以观其激。
\r
\r
\r
\r
此两者同出而异名,同谓之玄。玄之又玄,众妙之门。
\r
\r
\r
\r
律师解读:
\r
\r
\r
\r
开天辟地之前,一切都是空虚无名的;当天地间又了一些可以叫出名字的基础物质,如“金木水火土”,他们就成为构成万物的根源。
\r
\r
\r
\r
人们如果保持清净无欲的心态,就可以了悟空间和万物的微妙关系;如果一个人总是欲望太多,那他只能看到空间和万物的表面现象。
\r
\r
\r
\r
空间和物质,就像手掌和手心,他们同在,只是有着不同的名字。谁能探究其中的奥妙,谁就找到了打开通向天地万物奥秘之门的金钥匙。
\r
\r
\r
\r
法律来自于社会存在,法律是对社会关系的反映和调整。在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的时候,律师不能被个别司法机关的机械执法或者冤假错案的表象所迷惑,要用正确的逻辑和科学方法去探求事情的真相。很多时候,冤假错案往往来源于办案机关歪曲事实真相,或者故意用错误的逻辑解读证据。律师坚持主张的关键不在于情绪的对立和激烈的死磕,而是用自洽的逻辑和对方的错误理性平和的说理。伤其十指,不如断其一指。每一个案子,找到对方的逻辑和己方的逻辑冲突,才是制胜的关键。要区分客观的存在和办案机关的解读,换句话说,基本的就是事实是什么,办案机关怎么认为,再谈律师怎么认为。知己知彼,方能百战不殆。战胜对方,第一步是要找到对方的逻辑。接受还是反驳,取决于双方的解读和沟通。而不是一味的用先入为主的主观判断坚持己见。
\r
\r
资讯推荐
律师如何提升核心竞争力-辩论能力
辩论能力并非「口才好」,而是事实梳理、法律检索与要...
范蠡与孙宇晨的人生
一句话回答:SEC对孙宇晨的指控是民事执法程序,不...
服刑七年,申诉五年——福建商人林惠荣的无...
一句话回答:擅自转移、变更股权不构成职务侵占罪,股...
孙建章律师与兰世立的恩怨始末
一句话回答:孙建章与兰世立的恩怨指:孙建章担任兰世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