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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刑诉法》法条解读之三(第4条) 《刑法》分则第一章罪名的立案管辖

作者: admin 分类: 刑辩理论 发布时间: 2025-10-20 11:38

一、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管辖;

二、国家安全机关对此类刑事案件的管辖权限同公安机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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