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专项法律服务
一、服务对象
(一)在校中小学生(含特殊教育学校);
(二)留守儿童、困境儿童、残障未成年人;
(三)遭受家暴、校园欺凌、性侵、监护缺失等侵害的未成年人;
(四)涉罪未成年人(教育矫治阶段)。
二、专项服务
(一)“护航青春”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与司法保护计划
——让辩护不止于法庭,更贯穿教育、矫治与回归
(二)“阳光校园·零欺凌”法律援助项目
——校园欺凌案件全流程法律支持计划
(三)“守护花蕾”性侵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综合保护计划
——性侵案件“一站式”法律支持+心理修复+家庭重建
(四)“守护成长”监护权纠纷法律援助与调解计划
——让未成年人不再成为“争夺对象”,而是“被保护主体”
三、“护航青春”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与司法保护计划
——让辩护不止于法庭,更贯穿教育、矫治与回归
(一)服务对象与案件范围
| 类别 | 说明 |
|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| 14-18 岁,涉嫌任何罪名(暴力、财产、毒品、网络、有组织犯罪等) |
| 被害未成年人 | 同时存在“被告+被害”双重身份时,分别指派不同律师避免利益冲突 |
| 监护人 | 对监护失职、经济困难、无法到场提供亲职支持的,提供亲职教育 & 临时监护指引 |
| 特殊情形 | 校园群殴、欺凌升级、网络打赏/黑客、毒品“小马仔”、性侵“反向被告”等新型案件 |
(二)服务流程(“6 步闭环”)
(三)核心辩护内容
1. 捕前分流“黄金 37 天”
首次会见 8 项必做:
(1)告知诉讼权利与认罪后果;
(2)记录是否存在刑讯、疲劳审讯;
(3)指导书写《悔过书》《个人成长报告》;
(4)收集在校成绩单、获奖证书;
(5)固定伤情照片(如有不当械具使用);
(6)填写《法律援助满意度回执》;
(7)48 小时内提交《取保候审申请书》;
(8)同步启动社会调查。
2、 社会调查与再犯风险评估(“三调合一”)
| 维度 | 工具 | 完成时限 |
| 个人成长 | 《未成年人成长经历问卷》(40 题) | 24h |
| 家庭监护 | 《家庭功能评估量表(FAD)》 | 24h |
| 社区接纳 | 居委会/学校/企业出具《接纳证明》 | 48h |
形成《社会调查报告》标准版(15 页)+ 简版(3 页),分别提交检察院、法院、社区矫正机构。
3. 附条件不起诉 & 刑事和解
赔偿保证金提存:对无法即时赔偿的,指导家属将赔偿金提存至公证处,作为和解诚意
公益服务令:与团市委、社区合作,安排 20-40 小时公益服务(敬老院、图书馆、反诈宣传),服务完毕由司法行政机关出具《证明》,作为不起诉或量刑从轻依据
“少年检察+法援+社工”三方听证:对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举行不公开听证,律师发表辩护意见并可邀请被害人、学校代表到场
4. 少年法庭“教育式”辩护
圆桌审判申请:律师庭前书面申请,要求采用圆桌、U 形或客厅式布局,减少压迫感
禁止械具:如法院拒绝解除手铐,律师可要求举行听证并记录在庭审笔录
“一表一书一计划”:
《悔罪评估表》(律师+社工+法定代理人签字)
《学业/就业计划书》(含学校或企业接收函)
《家庭监管承诺书》(父母保证陪同上学、定期报告)
5. 判后帮教“双导师”制
| 导师 | 职责 | 频次 |
| 法律导师(原法援律师) | 每月 1 次法律回访、解答成长中的法律疑问、协助申请前科封存 | 12 个月 |
| 成长导师(社工+心理师) | 每两周 1 次面谈/电话,提供心理支持、学业辅导、职业规划 | 6-12 个月 |
建立“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微信群”,监护人、社工、律师、司法所同群打卡,形成电子帮教档案。
四、“阳光校园·零欺凌”法律援助项目
——校园欺凌案件全流程法律支持计划
(一)服务对象与案件范围
| 类别 | 说明 |
| 被欺凌人 | 遭受肢体、语言、网络、排挤等欺凌行为的学生,出现自伤、抑郁、厌学等后果 |
| 欺凌行为人 | 实施欺凌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学生,需教育矫治与监护干预 |
| 监护人 | 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教育方式失当,导致欺凌发生或升级 |
| 学校 | 未依法履行强制报告、调查处理、保护职责,面临行政或民事责任的 |
(二)服务流程设计(“5步闭环”)
| 步骤 | 名称 | 关键动作 | 责任主体 |
| ① 发现与报告 | “一键举报”通道 | 学生/家长通过“校园欺凌举报小程序”匿名提交证据(视频、聊天记录、伤情照片) | 学生、家长、教师 |
| ② 初步评估 | 48小时法律评估 | 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报告后,联合未检、心理老师48小时内完成“欺凌行为法律+心理”双评估 | 律师+未检+心理老师 |
| ③ 分级干预 | 三色分级响应 | – 绿色(轻微):校内调解+家长教育 – 黄色(较重):律师函+监护督促+心理干预 – 红色(严重):启动法律援助+公安介入+转学安置 | 中心牵头,学校配合 |
| ④ 法律代理 | 专业维权 | 为被欺凌人提供:人身保护令、民事赔偿、追究学校责任、行政处罚申诉等代理服务 | 律师 |
| ⑤ 跟踪回访 | 30天跟踪 | 结案后30天内,心理老师、社工、律师三方回访,评估被欺凌人心理状态、欺凌人行为矫正、学校整改情况 | 第三方社会组织 |
(三)核心服务内容
1. 证据固定与法律评估包(“欺凌案件取证工具箱”)
(1)律师指导取证清单:如何保存微信/QQ群聊、抖音视频、伤情照片、医疗记录
(2)“见证人”谈话模板:由律师+心理老师联合询问目击者,制作《未成年人谈话笔录》(符合证据合法性)
(3)电子证据固化服务:对接公证处,对网络欺凌内容进行区块链存证
2. 人身保护与安全转移机制
(1)“校园安全保护令”申请:借鉴反家暴法,为被欺凌人向法院申请禁止欺凌人接近的裁定
(2)“临时转学”法律支持:若学校无法保障安全,法援律师协助家长向教育局申请紧急转学,并主张原学校承担教育安置责任。
3. 欺凌行为人教育矫治计划(“修复式司法”)
(1)“欺凌者家长课堂”:强制要求欺凌人家长参加3次亲职教育,由法援律师+心理咨询师联合授课
(2)“修复性对话”会议:在律师、社工、教师见证下,欺凌者向被欺凌者道歉并签署《行为改正承诺书》
(3)“公益服务令”:对未达处分级别的欺凌者,由法援中心向法院申请参加20小时公益服务(如反欺凌宣传)
4. 学校责任追究与整改支持
(1)出具《学校法律责任风险提示函》:针对瞒报、拖延、处置不当的学校,法援律师致函教育局,启动行政问责
(2)“校园欺凌合规整改”法律服务:协助学校修订校规、建立欺凌防控机制、完善强制报告流程,避免未来担责。
五、“守护花蕾”性侵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综合保护计划
——性侵案件“一站式”法律支持+心理修复+家庭重建
(一)服务对象与案件范围
| 类别 | 说明 |
| 被性侵未成年人 | 遭受强奸、猥亵、性骚扰、网络性引诱、拍摄/传播裸照等 |
| 监护人 | 无法履行保护职责,甚至存在失职、纵容、二次伤害(如逼和解) |
| 特殊情形 | 性侵发生在学校、培训机构、网络、亲属之间,或存在视频传播、多人受害等加重情节 |
注:本方案不区分性别,男女童同权保护;不区分是否既遂,只要存在性侵害行为即可启动。
(二)服务流程设计(“6步一站式”)
| 步骤 | 名称 | 关键动作 | 责任主体 |
| ① 发现与报告 | 强制报告+匿名举报 | 学校、医院、村(居)委、网络平台发现后24小时内向公安报案;同时抄送未检、妇联、法援中心 | 强制报告义务人 |
| ② 一站式取证 | 一次完成 | 公安+未检+法医+心理+法援五方同步到场,在“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”完成询问、检查、心理评估、法律权利告知(避免重复询问) | 公安/未检牵头 |
| ③ 紧急保护令 | 72小时内 | 法援律师当天代受害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(禁止施害人接近、禁止接触家庭),同步申请临时监护措施(如转移监护人) | 法援律师 |
| ④ 法律代理 | 全流程 | 提供刑事+民事+行政三维代理: ① 刑事:担任诉讼代理人,提出从重处罚、禁止令、从业禁止 ② 民事:主张精神损害赔偿(可提10-50万元)、医疗费、转学安置费 ③ 行政:起诉教育局/用人单位未履行强制报告或安全监管义务 | 法援律师+未检支持 |
| ⑤ 心理与医疗修复 | 30天干预 | 立即转介至**“性侵未成年人医疗心理联合门诊”**,提供: ① 性侵伤害检查与取证 ② 创伤后应激障碍(PTSD)筛查 ③ 6次免费心理治疗(可延长) | 医院+心理机构 |
| ⑥ 回归与跟踪 | 6个月跟踪 | ① 转学/异地安置:协助申请保密转学、学籍保护 ② 家庭评估:对监护人失职的,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 |
(三)核心服务内容
1. “一站式”取证法律支持包
| 工具 | 功能 |
| 《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权利告知卡》 | 用漫画+二维码形式,告诉孩子:“你有权要求女性工作人员询问、有权要求法援律师到场、有权拒绝和解” |
| 律师见证询问制度 | 法援律师全程在场陪同询问,对诱导性提问、威胁性语言立即提出异议,并记录在案 |
| 电子证据固化 | 对网络性侵(裸聊、裸照、引诱视频)立即进行区块链存证+平台删除+侵权通知,防止视频扩散 |
2. 精神损害赔偿专项代理(“高判赔”模板)
赔偿项目清单:
精神损害抚慰金(10-50万元,参考北京、上海、成都近年判例)
心理治疗费(按实际发票+后续预估)
转学安置费(私立学校学费差额、异地租房费用)
监护人误工费(陪护治疗期间)
专家辅助人出庭:申请儿童心理专家作为专家辅助人,证明性侵对未成年人造成的长期精神损害,提高赔偿金额。
3. 监护权干预与转移(“失职监护人追责”)
监护失职调查报告:社工入户调查,出具《监护人履职情况评估报告》
撤销监护权诉讼:对存在纵容、忽视、二次伤害的监护人,法援律师免费代理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权之诉,由民政部门担任 临时监护人
“安全家庭”安置计划:联动民政、妇联,将未成年人安置至亲属抚养、家庭寄养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
4. 网络性侵专项应对(“裸照勒索”应急包)
| 场景 | 法律动作 |
| 裸照被威胁传播 | ① 立即报警+平台举报 ② 律师发《律师函》要求平台删除、封号 ③ 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(《民法典》997条),24小时内裁定禁止传播 |
| 境外网站流传 | ① 联系中国扫黄打非办启动“净网”专项行动 ② 通过INHOPE国际联盟要求境外平台删除 |
六、“守护成长”监护权纠纷法律援助与调解计划
——让未成年人不再成为“争夺对象”,而是“被保护主体”
(一)服务对象与纠纷类型
| 类型 | 典型情形 |
| 离婚型监护争议 | 父母争夺抚养权,或一方拒不交出孩子、藏匿孩子 |
| 亲属型监护争议 | 父母死亡/失踪后,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叔伯、成年的兄姐之间争夺监护权 |
| 撤销监护权案件 | 父母虐待、遗弃、性侵、吸毒、拒不履行抚养义务,被申请撤销监护权 |
| 指定监护争议 |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,亲属之间就谁担任监护人无法达成一致 |
| 变更监护权案件 | 原监护人因年老、患病、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职,申请变更监护人 |
(二)服务流程设计(“5步闭环”)
| 步骤 | 名称 | 关键动作 | 责任主体 |
| ① 受理评估 | 快速分流 | 接到求助后24小时内完成“法律+心理+家庭”三维评估,判断案件类型与紧急程度 | 法援中心 |
| ② 协商调解 | 先调后诉 | 对离婚/亲属争议,先启动“监护权调解专班”,由律师+社工+心理老师联合调解,制定《临时监护协议》 | 调解组织 |
| ③ 诉讼代理 | 专业出庭 | 调解失败或需撤销/指定监护的,立即启动诉讼程序,提供全流程代理服务 | 法援律师 |
| ④ 执行监督 | 判后跟踪 | 判决生效后,协助申请人强制执行(如抢孩子、藏匿孩子),并建立6个月跟踪回访机制 | 法援+民政 |
| ⑤ 后续支持 | 成长守护 | 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、转学安置、生活救助,必要时提起抚养费追索或监护监督令申请 |
(三)核心服务内容
1. 监护权评估工具包(“谁最适合带娃”评估表)
| 维度 | 评估内容 |
| 情感联系 | 孩子与谁共同生活时间更长、情感依赖更强 |
| 抚养能力 | 经济收入、住房条件、教育背景、健康状况 |
| 教育规划 | 是否有稳定教育安排、是否尊重孩子意愿 |
| 道德品行 | 是否有家暴、吸毒、酗酒、犯罪记录 |
| 孩子意愿 | 8周岁以上孩子单独面谈,制作《孩子意愿记录表》 |
注:评估结果仅作为律师出庭意见,不对外公开,避免孩子被“拉票”。
2. 藏匿孩子应急处理(“抢孩”应急预案)
立即报警:律师协助当事人以“拐卖儿童”或“拒不执行判决”报案
申请行为保全: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00条,申请法院裁定“立即交还孩子”
申请强制执行:由法援律师陪同法官、法警上门执行,必要时申请司法拘留
临时庇护机制:对藏匿方可能实施家暴的,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并将孩子临时安置在救助保护中心。
3. 撤销监护权专项代理(“国家监护”启动器)
| 环节 | 法援动作 |
| 证据收集 | 指导报案、就医、伤情鉴定、邻居证言、学校证明 |
| 起诉准备 | 撰写《撤销监护权起诉状》,列明法定撤销事由(如虐待、遗弃、性侵) |
| 指定新监护人 | 同步提出《指定监护人申请书》,建议由民政部门或近亲属担任新监护人 |
| 后续安置 | 协助办理户口迁移、学籍转移、低保申请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 |
4. 指定监护争议调解(“谁来当监护人”表决机制)
亲属会议制度:由法援律师召集所有近亲属,召开指定监护协商会,全程录像+签字;
表决规则:遵循《民法典》第31条,尊重孩子真实意愿+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;
法院确认:协商一致的,出具《指定监护协议》,由法院特别程序确认效力;
协商不成:立即转诉讼,法援律师免费代理起诉,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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