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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专项法律服务

作者: admin 分类: 专项服务 发布时间: 2025-11-02 19:47

 一、服务对象

(一)在校中小学生(含特殊教育学校);

(二)留守儿童、困境儿童、残障未成年人;

(三)遭受家暴、校园欺凌、性侵、监护缺失等侵害的未成年人;

(四)涉罪未成年人(教育矫治阶段)。

专项服务

(一)“护航青春”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与司法保护计划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——让辩护不止于法庭,更贯穿教育、矫治与回归

(二)“阳光校园·零欺凌”法律援助项目

  ——校园欺凌案件全流程法律支持计划

    (三)“守护花蕾”性侵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综合保护计划

       ——性侵案件“一站式”法律支持+心理修复+家庭重建

四)“守护成长”监护权纠纷法律援助与调解计划

  ——让未成年人不再成为“争夺对象”,而是“被保护主体”

“护航青春”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与司法保护计划

        ——让辩护不止于法庭,更贯穿教育、矫治与回归

(一)服务对象与案件范围

类别说明
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4-18 岁,涉嫌任何罪名(暴力、财产、毒品、网络、有组织犯罪等)
被害未成年人同时存在“被告+被害”双重身份时,分别指派不同律师避免利益冲突
监护人对监护失职、经济困难、无法到场提供亲职支持的,提供亲职教育 & 临时监护指引
特殊情形校园群殴、欺凌升级、网络打赏/黑客、毒品“小马仔”、性侵“反向被告”等新型案件

服务流程(“6 步闭环”)

步骤名称关键动作责任主体
① 提前介入捕前分流公安立案后 24h 内,由驻所法援值班律师首次会见,提交《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》;同步申请社会调查驻所律师
② 社会调查风险评估3 日内完成《社会调查报告》,涵盖成长经历、监护状况、再犯风险、社区接纳度;作为是否批捕、是否附条件不起诉的核心依据律师+社工+心理师
③ 审查起诉审前辩护与未检对接,提出“附条件不起诉”“相对不起诉”或“公益服务令”建议;促成刑事和解、赔偿保证金提存律师
④ 审判辩护少年法庭策略采用“教育式”辩护:展示悔罪材料、学业计划、家庭监管方案;申请“圆桌审判”“禁止适用械具”律师
⑤ 判后帮教社区矫正+观护判决生效后 7 日内,移交“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法援工作室”,制定 3 个月/6 个月帮教计划;提供心理、学业、就业跟踪社工+律师
 前科封存无痕回归刑罚执行完毕 5 年内无再犯,律师主动申请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》,并同步协调教育局、人社局删除学籍/档案中的处罚记录律师

核心辩护内容

1. 捕前分流“黄金 37 天”

首次会见 8 项必做:

(1)告知诉讼权利与认罪后果;

(2)记录是否存在刑讯、疲劳审讯;

(3)指导书写《悔过书》《个人成长报告》;

(4)收集在校成绩单、获奖证书;

(5)固定伤情照片(如有不当械具使用);

(6)填写《法律援助满意度回执》;

(7)48 小时内提交《取保候审申请书》;

(8)同步启动社会调查。

2、 社会调查与再犯风险评估(“三调合一”)

维度工具完成时限
个人成长《未成年人成长经历问卷》(40 题)24h
家庭监护《家庭功能评估量表(FAD)》24h
社区接纳居委会/学校/企业出具《接纳证明》48h

形成《社会调查报告》标准版(15 页)+ 简版(3 页),分别提交检察院、法院、社区矫正机构。

3. 附条件不起诉 & 刑事和解

赔偿保证金提存:对无法即时赔偿的,指导家属将赔偿金提存至公证处,作为和解诚意

公益服务令:与团市委、社区合作,安排 20-40 小时公益服务(敬老院、图书馆、反诈宣传),服务完毕由司法行政机关出具《证明》,作为不起诉或量刑从轻依据

“少年检察+法援+社工”三方听证:对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举行不公开听证,律师发表辩护意见并可邀请被害人、学校代表到场

4. 少年法庭“教育式”辩护

圆桌审判申请:律师庭前书面申请,要求采用圆桌、U 形或客厅式布局,减少压迫感

禁止械具:如法院拒绝解除手铐,律师可要求举行听证并记录在庭审笔录

“一表一书一计划”:

《悔罪评估表》(律师+社工+法定代理人签字)

《学业/就业计划书》(含学校或企业接收函)

《家庭监管承诺书》(父母保证陪同上学、定期报告)

5. 判后帮教“双导师”制

导师职责频次
法律导师(原法援律师)每月 1 次法律回访、解答成长中的法律疑问、协助申请前科封存12 个月
成长导师(社工+心理师)每两周 1 次面谈/电话,提供心理支持、学业辅导、职业规划6-12 个月

建立“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微信群”,监护人、社工、律师、司法所同群打卡,形成电子帮教档案。

“阳光校园·零欺凌”法律援助项目

——校园欺凌案件全流程法律支持计划

(一)服务对象与案件范围

类别说明
被欺凌人遭受肢体、语言、网络、排挤等欺凌行为的学生,出现自伤、抑郁、厌学等后果
欺凌行为人实施欺凌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学生,需教育矫治与监护干预
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教育方式失当,导致欺凌发生或升级
学校未依法履行强制报告、调查处理、保护职责,面临行政或民事责任的

(二)服务流程设计(“5步闭环”)

步骤名称关键动作责任主体
① 发现与报告“一键举报”通道学生/家长通过“校园欺凌举报小程序”匿名提交证据(视频、聊天记录、伤情照片)学生、家长、教师
② 初步评估48小时法律评估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报告后,联合未检、心理老师48小时内完成“欺凌行为法律+心理”双评估律师+未检+心理老师
③ 分级干预三色分级响应– 绿色(轻微):校内调解+家长教育
– 黄色(较重):律师函+监护督促+心理干预
– 红色(严重):启动法律援助+公安介入+转学安置
中心牵头,学校配合
④ 法律代理专业维权为被欺凌人提供:人身保护令、民事赔偿、追究学校责任、行政处罚申诉等代理服务律师
⑤ 跟踪回访30天跟踪结案后30天内,心理老师、社工、律师三方回访,评估被欺凌人心理状态、欺凌人行为矫正、学校整改情况第三方社会组织

核心服务内容

1. 证据固定与法律评估包(“欺凌案件取证工具箱”)

(1)律师指导取证清单:如何保存微信/QQ群聊、抖音视频、伤情照片、医疗记录

(2)“见证人”谈话模板:由律师+心理老师联合询问目击者,制作《未成年人谈话笔录》(符合证据合法性)

(3)电子证据固化服务:对接公证处,对网络欺凌内容进行区块链存证

2. 人身保护与安全转移机制

(1)“校园安全保护令”申请:借鉴反家暴法,为被欺凌人向法院申请禁止欺凌人接近的裁定

(2)“临时转学”法律支持:若学校无法保障安全,法援律师协助家长向教育局申请紧急转学,并主张原学校承担教育安置责任。

3. 欺凌行为人教育矫治计划(“修复式司法”)

(1)“欺凌者家长课堂”:强制要求欺凌人家长参加3次亲职教育,由法援律师+心理咨询师联合授课

(2)“修复性对话”会议:在律师、社工、教师见证下,欺凌者向被欺凌者道歉并签署《行为改正承诺书》

(3)“公益服务令”:对未达处分级别的欺凌者,由法援中心向法院申请参加20小时公益服务(如反欺凌宣传)

4. 学校责任追究与整改支持

(1)出具《学校法律责任风险提示函》:针对瞒报、拖延、处置不当的学校,法援律师致函教育局,启动行政问责

(2)“校园欺凌合规整改”法律服务:协助学校修订校规、建立欺凌防控机制、完善强制报告流程,避免未来担责。

“守护花蕾”性侵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综合保护计划

——性侵案件“一站式”法律支持+心理修复+家庭重建

服务对象与案件范围

类别说明
被性侵未成年人遭受强奸、猥亵、性骚扰、网络性引诱、拍摄/传播裸照等
监护人无法履行保护职责,甚至存在失职、纵容、二次伤害(如逼和解)
特殊情形性侵发生在学校、培训机构、网络、亲属之间,或存在视频传播、多人受害等加重情节

 注:本方案不区分性别,男女童同权保护;不区分是否既遂,只要存在性侵害行为即可启动。     

(二)服务流程设计(“6步一站式”)

步骤名称关键动作责任主体
① 发现与报告强制报告+匿名举报学校、医院、村(居)委、网络平台发现后24小时内向公安报案;同时抄送未检、妇联、法援中心强制报告义务人
② 一站式取证一次完成公安+未检+法医+心理+法援五方同步到场,在“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”完成询问、检查、心理评估、法律权利告知(避免重复询问)公安/未检牵头
③ 紧急保护令72小时内法援律师当天代受害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(禁止施害人接近、禁止接触家庭),同步申请临时监护措施(如转移监护人)法援律师
④ 法律代理全流程提供刑事+民事+行政三维代理:
① 刑事:担任诉讼代理人,提出从重处罚、禁止令、从业禁止
② 民事:主张精神损害赔偿(可提10-50万元)、医疗费、转学安置费
③ 行政:起诉教育局/用人单位未履行强制报告或安全监管义务
法援律师+未检支持
⑤ 心理与医疗修复30天干预立即转介至**“性侵未成年人医疗心理联合门诊”**,提供:
① 性侵伤害检查与取证
② 创伤后应激障碍(PTSD)筛查
③ 6次免费心理治疗(可延长)
医院+心理机构
⑥ 回归与跟踪6个月跟踪① 转学/异地安置:协助申请保密转学、学籍保护
② 家庭评估:对监护人失职的,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
 

(三)核心服务内容

1. “一站式”取证法律支持包

工具功能
《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权利告知卡》用漫画+二维码形式,告诉孩子:“你有权要求女性工作人员询问、有权要求法援律师到场、有权拒绝和解”
律师见证询问制度法援律师全程在场陪同询问,对诱导性提问、威胁性语言立即提出异议,并记录在案
电子证据固化对网络性侵(裸聊、裸照、引诱视频)立即进行区块链存证+平台删除+侵权通知,防止视频扩散

2. 精神损害赔偿专项代理(“高判赔”模板)

赔偿项目清单

精神损害抚慰金(10-50万元,参考北京、上海、成都近年判例)

心理治疗费(按实际发票+后续预估)

转学安置费(私立学校学费差额、异地租房费用)

监护人误工费(陪护治疗期间)

专家辅助人出庭:申请儿童心理专家作为专家辅助人,证明性侵对未成年人造成的长期精神损害,提高赔偿金额。

3. 监护权干预与转移(“失职监护人追责”)

监护失职调查报告:社工入户调查,出具《监护人履职情况评估报告》

撤销监护权诉讼:对存在纵容、忽视、二次伤害的监护人,法援律师免费代理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权之诉,由民政部门担任  临时监护人

“安全家庭”安置计划:联动民政、妇联,将未成年人安置至亲属抚养、家庭寄养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

4. 网络性侵专项应对(“裸照勒索”应急包)

场景法律动作
裸照被威胁传播① 立即报警+平台举报
② 律师发《律师函》要求平台删除、封号
③ 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(《民法典》997条),24小时内裁定禁止传播
境外网站流传① 联系中国扫黄打非办启动“净网”专项行动
② 通过INHOPE国际联盟要求境外平台删除

“守护成长”监护权纠纷法律援助与调解计划

——让未成年人不再成为“争夺对象”,而是“被保护主体”

(一)服务对象与纠纷类型

类型典型情形
离婚型监护争议父母争夺抚养权,或一方拒不交出孩子、藏匿孩子
亲属型监护争议父母死亡/失踪后,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叔伯、成年的兄姐之间争夺监护权
撤销监护权案件父母虐待、遗弃、性侵、吸毒、拒不履行抚养义务,被申请撤销监护权
指定监护争议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,亲属之间就谁担任监护人无法达成一致
变更监护权案件原监护人因年老、患病、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职,申请变更监护人

服务流程设计(“5步闭环”)

步骤名称关键动作责任主体
① 受理评估快速分流接到求助后24小时内完成“法律+心理+家庭”三维评估,判断案件类型与紧急程度法援中心
② 协商调解先调后诉对离婚/亲属争议,先启动“监护权调解专班”,由律师+社工+心理老师联合调解,制定《临时监护协议》调解组织
③ 诉讼代理专业出庭调解失败或需撤销/指定监护的,立即启动诉讼程序,提供全流程代理服务法援律师
④ 执行监督判后跟踪判决生效后,协助申请人强制执行(如抢孩子、藏匿孩子),并建立6个月跟踪回访机制法援+民政
⑤ 后续支持成长守护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、转学安置、生活救助,必要时提起抚养费追索监护监督令申请 

核心服务内容

1. 监护权评估工具包(“谁最适合带娃”评估表)

维度评估内容
情感联系孩子与谁共同生活时间更长、情感依赖更强
抚养能力经济收入、住房条件、教育背景、健康状况
教育规划是否有稳定教育安排、是否尊重孩子意愿
道德品行是否有家暴、吸毒、酗酒、犯罪记录
孩子意愿8周岁以上孩子单独面谈,制作《孩子意愿记录表》

注:评估结果仅作为律师出庭意见,不对外公开,避免孩子被“拉票”。

2. 藏匿孩子应急处理(“抢孩”应急预案)

立即报警:律师协助当事人以“拐卖儿童”或“拒不执行判决”报案

申请行为保全: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00条,申请法院裁定“立即交还孩子”

申请强制执行:由法援律师陪同法官、法警上门执行,必要时申请司法拘留

临时庇护机制:对藏匿方可能实施家暴的,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并将孩子临时安置在救助保护中心

3. 撤销监护权专项代理(“国家监护”启动器)

环节法援动作
证据收集指导报案、就医、伤情鉴定、邻居证言、学校证明
起诉准备撰写《撤销监护权起诉状》,列明法定撤销事由(如虐待、遗弃、性侵)
指定新监护人同步提出《指定监护人申请书》,建议由民政部门近亲属担任新监护人
后续安置协助办理户口迁移、学籍转移、低保申请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

4. 指定监护争议调解(“谁来当监护人”表决机制)

亲属会议制度:由法援律师召集所有近亲属,召开指定监护协商会,全程录像+签字;

表决规则:遵循《民法典》第31条,尊重孩子真实意愿+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;

法院确认:协商一致的,出具《指定监护协议》,由法院特别程序确认效力;

协商不成:立即转诉讼,法援律师免费代理起诉,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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